各分公司、公司各部门:
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结合经营实际,经公司研究、董事长决定,任命: 崔晓敏同志为邯郸市中道公司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。 郭利英同志为邯郸市中道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。 此任命自二○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。 特此通知。
邯郸市中道公司
二○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